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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沙市监青处字〔2020〕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3.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1
    决定机关 青州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胡滨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