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连远东精密工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21168****515N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0213民初6840号
    案号 (2021)辽0213执39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3-05
    发布日期 2021-05-24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大连远东精密工具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支付原告诚泰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运杂费人民币47247.63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10月10日起至本院确定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诚泰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2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诚泰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承担125元,由被告大连远东精密工具有限公司承担49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期满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则按放弃上诉处理。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