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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保监罚〔201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你分公司未严格执行条款费率、违规报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责令你分公司改正,并决定给予你分公司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相关证据材料,邹勇在上述违法行为期间任你分公司交通工程业务部经理、该项目实际负责人,为上述违法事实的直接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邹勇警告并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对你分公司的处罚款项划至下述账户: 同时将注明被处罚人名称的划款凭证复印件抄报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存查。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4-01-15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