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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惠湾税罚〔2021〕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你公司开发的中萃香堤澜湾项目已符合清算条件,已按规定于2019年送达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事项通知书,你公司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资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1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