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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祥工商处字[2016]17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提交虚假证明文件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5.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28
    决定机关 开封市祥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盛利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