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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昆五〔消〕行罚决字〔2021〕00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
    行政处罚内容 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占用消防车通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0
    决定机关 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