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京工商通处字〔2019〕第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12
    决定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李耀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