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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黔市监处字[2020]100272270029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印刷品广告含有虚假、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通报批评#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07
    决定机关 遵义市赤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贾启付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