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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东胜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6100269****321N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1024民初1082号
    案号 (2019)赣1024执50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仁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崇仁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9-16
    发布日期 2019-10-1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吴兵辉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陈美仁各项经济损失293538.68元; 二、被告江西东胜物流有限公司对被告吴兵辉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6632.62元,由原告陈美仁负担929.54  元,被告吴兵辉、江西东胜物流有限公司负担5703.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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