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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综海处字〔2020〕第19001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定时对施工工地洒水、未清除余泥渣土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柒万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2
    决定机关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