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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嵊市监检处〔2019〕15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节能环保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2、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3
    决定机关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钱建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