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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0〕遵红综执03字第7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885.2元;二、处罚款4426元整(违法所得的5倍)。罚没合计:5311.2元(大写:伍仟叁佰壹拾壹元贰角)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29
    决定机关 红花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