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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布鲁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MA06AP3G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津0101民初2108号
    案号 (2019)津0101执174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
    执行法院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5-05
    发布日期 2019-09-2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被告天津布鲁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支付原告工资27945.83元,作为双方劳动合同期间一切事宜的了结;二、双方别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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