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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海市监处罚〔2021〕7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劣药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盐酸胺碘酮注射液(3ml0.15g)1盒;2、罚款50000元。3、没收超过有效期的凝血酶时间测定试剂盒(凝固法)1盒、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测定试剂盒1盒、纤维蛋白原含量测定试剂盒(clauss法)1盒;4、罚款20000元。以上罚款共计7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10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