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丰县丰宏禽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321MA****GT2A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321民初1628号
    案号 (2021)苏0321执278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丰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丰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8-05
    发布日期 2021-10-2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原被告一致确认,被告丰县丰宏禽业有限公司共欠原告王永林养殖欠款216604元,被告丰县丰宏禽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王永林欠款27604元,于2021年9月302日前偿还27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27000元,于2022年3月30日前偿还27000元,于2022年6月30日前偿还27000元,于2022年9月30日前偿还27000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偿还27000元,于2023年3月30日前偿还27000元,如被告不按时、足额履行以上任意一期欠款,原告有权按照剩余欠款向法院申请执行。二、在原告处的被告丰县丰宏禽业有限公司所有的福田牌轻型仓栅式货车变现后用于偿还被告欠原告的当期欠款。三、上述协议第一、二项内容履行完毕后,原、被告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27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王永林负担1137元,被告丰县丰宏禽业有限公司承担1138元(随第一笔欠款一并给付)。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既具有法律效力。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