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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普处字(2018)第07201800018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0.642056万元,罚款3.880809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24
    决定机关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曾召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