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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公(消)行罚决字〔2018〕130004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布丁酒店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小和山分公司(留下)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布丁酒店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小和山分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布丁酒店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小和山分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账号:0010504006)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西湖区大队 2018年9月26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26
    决定机关 西湖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