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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甘肃国电龙源洁净燃烧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永昌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202922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2)中国贸仲京裁字第277号
    案号 (2013)兰法执字第0016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3-06-25
    发布日期 2013-11-2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甘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货款人民币1297805元,以及以人民币1297805元为基础,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一至三年期)计算,自2009年7月21日起至2012年6月27日期间的利息 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41028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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