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厦集市监处〔2017〕1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假宣传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24
    决定机关 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