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云建监罚决〔2021〕11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对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9-02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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