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湖)文广新罚字〔2017〕第2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湖州立方教育服务连锁有限公司涉嫌超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案 |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7年6月26日15时30分至15时55分,湖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依法对位于湖州吴兴区八里店镇章家埭村的湖州立方教育服务连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中,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敏在场,执法人员了解到该公司主要的业务是在全市范围内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批发《全程练习与评价》系列丛书,朱敏出示了与其公司有批发业务往来的30家出版物经营者的清单,执法人员核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后发现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国内版(除港澳台)图书、报刊零售”。执法人员认为湖州立方教育服务连锁有限公司存在超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违规行为,2017年6月27日,经湖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批准,对湖州立方教育服务连锁有限公司涉嫌超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这一违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湖州立方教育服务连锁有限公司超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此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具体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1.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照片证据4张,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情况。2.湖州立方教育服务连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湖州立方教育服务连锁有限公司具备经营主体资格以及经营范围。3.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敏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朱敏身份。4.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敏调查询问笔录1份、湖州立方教育服务连锁有限公司批发业务往来出版物经营者清单1份,证明湖州立方教育服务连锁有限公司超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违规事实。5.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文教部、湖州立方实业有限公司、湖州立方教育服务连锁公司三方签订的《代发协议》1份,证明该公司图书来源合规。本局认为,湖州立方教育服务连锁有限公司超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第10号令《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条“……批发是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和第二十二条第二项“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发行活动中应当遵循公平、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订立供销合同,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二)不得超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之规定,属于违规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表示愿意停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7-06 |
| 决定机关 | 湖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 |
| 法定代表人 | 朱敏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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