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龙陵县兴鑫硅冶炼厂
    法定代表人 赵映春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63868107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林民新一初字第192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6)豫0581执7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林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1-06
    发布日期 2016-06-2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龙陵县兴鑫硅冶炼厂给付原告河南红旗渠电炭有限公司货款3511904.33元及利息。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