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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梅县区交罚[2020]001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根据省执法系统推送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数据,2020年05月13日17时33分,大埔县和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粤M15626四轴车在银江隧道口经称重检测,该车涉嫌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省执法系统推送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数据,2020年05月25日05时14分,大埔县和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粤M15626四轴车在银江隧道口经称重检测,该车涉嫌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2
    决定机关 梅州市梅县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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