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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巩环罚决〔2018〕1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处投资总额2%罚款:贰拾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21
    决定机关 巩义市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