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东莞市镒联鑫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洪泉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7446525-3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深宝法民二初字第3705号
    案号 (2017)粤1972执83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澯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1-16
    发布日期 2017-07-0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东莞市镒联鑫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目起\IL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万里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79,706.92元; 二、被告东莞市镒联鑫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万里源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利息(以279,706.92元为基数,从2015年9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至清偿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2,995元,保全费2,084元,由被告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