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太和县天天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41222MA****F55N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226民初7008号
    案号 (2020)皖1226执69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颍上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颍上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4-10
    发布日期 2020-12-2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太和县天天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原告安徽颍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4,000,000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利息、罚息均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其中,利息自借款之日起、罚息自2019年6月23日起,均至计算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已支付的利息1,231,920元应从中予以扣除);二、安徽颍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单威单独所有的坐落于安徽省长丰县双凤工业区瑞龙花园2幢酒店抵押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不动产登记证明为皖(2016)9长丰不动产证明第0000909号);三、被告单秋里、单威对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7,385元,由被告太和县天天建材有限公司、单秋里、单威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