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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综执罚字〔2019〕第8506051911220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杭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11月09日22时32分,当事人浙江杭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崇文路观塘二期工地,利用一台泵车,一辆混凝土车,7个工人进行楼面的混凝土浇筑,经现场检测噪声值为61.6dB,当事人无夜间施工的相关审批手续,属于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2
    决定机关 区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