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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景城管执法罚字〔2019〕0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行政处罚内容 1.改正违法建设行为2.罚款266920.7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0
    决定机关 景德镇市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