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移动视频监控设备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0920077109.X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01436813U 公开(公告)日 2010-04-07
申请公布号 CN201436813U 申请公布日 2010-04-07
分类号 H04N7/18(2006.01)I;H04N5/76(2006.01)I 分类 电通信技术;
发明人 张企龙 申请(专利权)人 上海景鸿(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上海欣创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上海景鸿(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200235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508号景鸿大楼23楼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移动视频监控设备,包括录像设备、机箱、移动底座、立杆和照明灯,其中录像设备包括摄像头、摄像机芯、可拆式移动硬盘;摄像头安装在立杆顶部,立杆安装在底座上,机箱固定在立杆下部,照明灯固定在立杆上摄像头的下方。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便于携带、灵活机动、安装方便、操作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