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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运罚决字[2017] 第33040041171004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畅通物流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10月13日9时25分至10时25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浙江畅通物流有限公司网点杭州专线荣祥货运、绍兴专线检查时,发现浙江畅通物流有限公司在收发货过程中没有对客户的信息登记记录,台账记录不全,存在严重的运输安全隐患。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01
    决定机关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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