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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运政罚〔2021〕111151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2月10日,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进行网约车数据专项检查,发现截至2021年12月6日,阳光出行平台在给宋爽驾驶浙ADU4033派发网约车订单时未将宋爽驾驶浙ADU4033通过阳光出行平台接单的运营信息实时准确的传送至杭州约租车监管平台,2021年12月1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田鹏飞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营业执照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整改说明原件、违法行为调查通知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15
    决定机关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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