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运政罚〔2021〕16414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7月22日15时30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到西湖交警移交案件:2021年7月22日1时08分,史本兴驾驶浙ADD5500小型轿车通过阳光出行网约车平台接单,搭载一名乘客从华元天鹅堡东北门至中天之江诚品,车费43.21元,于1时45分在西湖区留泗路与龙新路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经查,驾驶员史本兴使用张帅的阳光出行网约车平台账号接单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史本兴未在阳光出行网约车平台注册账号。浙ADD5500小型轿车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史本兴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阳光出行是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的出行打车平台。7月23日经批准立案,并指定庞璐、王佳承办此案。2021年7月2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田鹏飞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张帅注册接单信息原件、移交函原件、对史本兴的询问笔录复印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北京假日阳光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23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