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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豫新交执法罚(2019)第1012025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焦作市胜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豫HF2680车辆进行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案
    行政处罚内容 焦作市胜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豫HF2680)车辆进行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案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8
    决定机关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