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江北运罚决字[2019]第330205511910006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宁波凌丰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9年09月20日07时50分,江北区交通运输管理处执法人员在江北区慈湖逸墅东南门巡查时,发现驾驶员邱建波驾驶的浙B.78032普通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邱建波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邱建波驾驶的浙B.78032普通货车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24 |
决定机关 | 江北区交通运输管理处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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