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览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532****941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18民初5185号 |
案号 | (2021)沪0118执193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上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览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西虹桥导航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租金人民币821,117.93元; 二、被告览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西虹桥导航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逾期支付租金滞纳金(以人民币45,567.50为本金,自2018年4月30日起;以人民币146,706元为本金,自2018年7月15日起;以人民币146,706元为本金,自2018年10月15日起;以人民币146,706元为本金,自2019年1月15日起;以人民币146,706元为本金,自2019年4月15日起;以人民币146,706元为本金,自2019年7月15日起;以人民币42,020.43元为本金,自2019年10月15日起;均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被告览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西虹桥导航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人民币169,508.28元; 四、被告览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西虹桥导航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滞纳金(以人民币5,437.53为本金,自2018年4月30日起;以人民币28,501元为本金,自2018年7月15日起;以人民币28,501元为本金,自2018年9月15日起;以人民币28,501元为本金,自2018年11月30日起;以人民币28,501元为本金,自2019年2月28日起;以人民币28,501元为本金,自2019年5月31日起;以人民币21,565.75元为本金,自2019年8月31日起;均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五、被告览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西虹桥导航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电费、能耗费人民币46,620.44元。 财产保全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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