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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吴)文综罚字〔202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新科教育第二届自考征文优秀作品集》(3本)、《小学与知识与能力》(3本)共6本。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7
    决定机关 苏州市吴江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 廖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