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吴)文综罚字〔2020〕0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一般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1、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新科教育第二届自考征文优秀作品集》(3本)、《小学与知识与能力》(3本)共6本。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27 |
决定机关 | 苏州市吴江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法定代表人 | 廖静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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