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润恒光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强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7393794-1
    执行依据文号 (2014)薛商初字第1271号
    案号 (2015)薛执字第0129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民二庭
    执行法院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9-08
    发布日期 2015-09-2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润恒光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绵阳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货款55万元,于2015年4月30日前支付10万元,于2015年5月31日前支付10万元,于2015年6月30日前支付10万元,于2015年7月31日前支付25万元; 二、如被告润恒光能有限公司未按上述任一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原告绵阳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被告润恒光能有限公司按总额633,256元支付(已付部分货款应予扣除); 三、原告绵阳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292元,由原告绵阳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4,120元,由被告润恒光能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