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鄞公(消)行罚决字〔2018〕016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帝潮鞋服广场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东兴社区85号-6的宁波市鄞州下应缔潮服饰店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决定给予宁波市鄞州下应缔潮服饰店处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宁波市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账号8101400120130102000000,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北路52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鄞州区大队 2018年3月29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3-29 |
决定机关 | 鄞州区区公安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