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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处〔2020〕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物价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5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17
    决定机关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伟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