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惠(消)行罚决字〔2019〕000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我支队消防监督员对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惠州世贸中心分公司(法人代表:黄辉,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新岸路1号世贸中心3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商场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营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惠州会展中心管理有限公司(惠州会展中心)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23 |
决定机关 | 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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