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绍柯综执罚决〔2019〕0265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它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2
    决定机关 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