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常银保监罚决字〔2020〕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担任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期间,对该行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的行为负直接责任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15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德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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