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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市管处字【2019】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 2、罚款323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26
    决定机关 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固分局
    法定代表人 胥永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