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吕银保监罚决字〔202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对兴县农商银行责令整改,并罚款20万元。(二)对李茂生警告;(三)对温永生警告;(四)对秦贵平警告;(五)对胡凤瑞警告;(六)对贾亚涛警告;(七)对王平则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3-30 |
决定机关 | 吕梁银保监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李林军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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