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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州税二稽罚[2020]1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未按规定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1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