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 攀 ) 应急罚〔2020〕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等 |
行政处罚内容 | 该公司违反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2-19 |
决定机关 | 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