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闪警示交通信号灯箱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110081644.4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2252259B 公开(公告)日 2013-01-02
申请公布号 CN102252259B 申请公布日 2013-01-02
分类号 F21S10/06(2006.01)I;F21V17/10(2006.01)I;F21V31/00(2006.01)I;G08G1/095(2006.01)I;F21W111/02(2006.01)N 分类 照明;
发明人 郜永华;郜欣;冯树林;张卫兵 申请(专利权)人 太原市华美四方交通电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张乐中
地址 030012 山西省太原市邮电前街1号煤7楼8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暴闪警示交通信号灯箱属于灯具设备领域,以与现场支撑灯箱灯杆端段配合、带有轴向或球面轴向(23)支撑、间隙(X)分布可调的承插偶件(16、17),偶件内径向设螺栓(2)的灯架;灯架承插之上为与灯箱高度相当的空心管段(14)、并于中段侧向设有通孔(12);可安放太阳能电池、并使之垂直接受正午阳光的灯板架(21),以带有轴向支撑的承插套接管与空心管段上端段承插铰接固定相联(2、9、11),板架的承插轴线位于自身重心线上;灯箱内的蓄电池仓(4)与安放光源板构件(15)的安放位置等高。可有限纠正现场支撑偏差,便于引导线入箱,灯箱使用重心集中,还有密封部件防水。本发明方案构思合理,结构精简,组装方便,安装固定中正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