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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康 市监 罚字 〔 2020 〕开发047 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一、警告。二、罚款为0.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23
    决定机关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