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康 市监 罚字 〔 2020 〕开发047 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警告。二、罚款为0.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23 |
决定机关 |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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