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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顺市监一队罚字〔2019〕2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对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作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行政处罚内容 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对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作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2
    决定机关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