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静处字(2019)第0620190012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建立、执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记录存档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2
    决定机关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王泽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